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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基建项目附属绿化设计方案审批
受理机构 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
[联系人] 章必宏
[联系方法] 0579-83183458
服务对象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按金市价房[2000]93号文件执行
设立依据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受理条件 绿化设计方案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规、政策,满足消防和机动车停放控制指标。
办理流程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经办人员审核->发审批表
材料明细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图、总平面图、建筑物底层结构平面图(根据需要)和地下车库结构平面图各一份,绿化专项设计平面图4份(需有绿化设计资质单位设计)
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