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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临时堆放物、摆放摊点、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审批
受理机构 构 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
[联系人] 宋月兰
[联系方法] 0579-83183458
服务对象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经营性:0.5元/平方米.天;建筑物:0.4元/平方米.天
设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领取或下载审批表----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签署勘察意见----交警部门签署意见----缴纳占道费发证
材料明细 1、申请书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需加盖公章
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