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农(居)民建房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
受理机构 金华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
[联系人] 骆杭芳/朱宏财
[联系方法] 0579-82370214
服务对象 开发区范围农(居)民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受理条件 建设项目需要符合金华市村庄规划的要求,并符合《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国家、地方的关于村镇规划建设项目管理的配套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
办理流程 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受理----经办人现场踏勘提出意见----公示(若申请听证,按程序组织听证,出具听证报告)----科长审核签发----规划窗口核发农(居)民建房选址意见书或用地规划许可证
材料明细 1、农村私人建房用地指标预审清单(国土部门提供) 2、农村私人建房规划选址申请表 3、农村私人建房选址红线图及公示结果 4、农村私人建房邻户协议书 5、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