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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受理机构
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
[联系人]
宋月兰
[联系方法]
0579-83183458
服务对象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经营性占道:0.5元/平方米.天;建筑物占道:0.4元/平方米.天
设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领取或下载审批表----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签署勘察意见----交警部门签署意见----缴纳占道费发证
材料明细
1、申请书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
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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