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集约用地专项整治

关于开展集约用地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局(办、处)、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工商局江南分局:

为了使加快市开发区工业经济发展的调研活动早出成果,进一步盘活土地存量,提高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开发区工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开发区管委会决定于十二月份开展集约用地专项整治活动。

一、成立集约用地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长:赵建林

副组长:孙吉山(常务)、傅显明、夏刚、邵国强、徐东成

  员:叶  青、吴建伟、王爱民、吴光辉、鲍春和、张均明、包志潮、李  俊、伊益亮、伍少刚

二、明确集约用地专项整治活动目标任务(见附表)

三、严格集约用地专项整治活动督查考核

(一)专项活动的责任部门要抽调骨干力量,所有工作人员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到企业、现场解决问题,参加专项整治一般不出去参加会议、参观等活动。

(二)专项活动中,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报管委会,管委会每周处理一次提出的问题。管委会办公室、效能办每周汇总一次,公布一次,认真督办尚未解决的问题,并对专项活动的最终结果进行考评,工作成效列入年度考核。

(     发布时间:2007-11-06 19:45:37 )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附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