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档案局(馆),市直、婺城区、金东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档案局《关于2008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档[2008]42号)和市职改办《关于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市职改字[2008]3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度档案专业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具备《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39号)规定任职条件(破格晋升须符合破格条件),并经单位推荐,县(市)职改办审核同意的企事业单位档案专业人员,均属评审范围。
二、职称外语考试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推荐评审中、高级档案专业职务的档案专业人员,须通过职称外语相应等级的考试(详见浙人专[2007]80号文件第一条)。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的,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2、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B级合格证书(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2004年后取得的国家职称外语A级、B级合格证书,仍限只能有效使用一次。
3、古汉语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可免考职称外语。
4、符合金市职改办字[2008]36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须填报统一的“外语免试审核表”。
5、申报对象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评审通过人员的合格成绩单原件由评委会办公室统一注销,未通过人员的合格成绩单原件退还申报对象。
6、对部分年龄偏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过当年度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后,若成绩不合格,可申请外语审定。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
1、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免试年龄仍调整为45周岁。
2、推荐评审档案专业职务的档案专业人员,申报中级职称的应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3个科目(模块)的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高级职称的应获得4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3、符合金市职改办字[2008]36号文件有关规定的计算机免试条件的人员须填报统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4、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2000/xp&office)》(即三级证书),在申报中级职称时,其有效期延长至2009年底。申报高级职称的,其有效期暂定为2008年底止。
5、凡2007年1月1日后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即三级证书)只作为我市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的评聘依据。
6、评聘工作既要与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实绩挂钩,又要看本人的档案工作实际水平,单位档案工作搞得不好或不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不能评聘档案专业职务。晋升中级职务的人员应有档案专业论文。
四、学历和资历
评审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学历和资历,所取得的学历必须同档案专业相同或相近,否则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明年全省档案初、中级职称将实行“以考代评”,根据市职改办的意见,为了和省里接轨,今年不具备规定学历考试不安排。
经请示市职改办同意,确认文秘专业、图书资料与情报专业、信息资源管理专业、计算机专业(必须提供本人从事本单位计算机管理档案的业绩)为档案技术职务的相近专业,其学历可视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规定学历;历年参加不具备规定学历考试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年限内未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考试成绩仍然有效。
今年计算学历、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底。
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以取得学历证书为准),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级档案专业职务的,任中级职务的总年限不得少于5年,申报中级档案专业职务的,任助理级的总年限不得少于5年。
对1970年前大学专科毕业,长期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的人员,如业绩突出,能力和水平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可在从严控制的前提下,参照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有关规定,申报评审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
根据金市职改字[2003]01号文件规定,各类《专业证书》不再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
四、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金市职改办字[2008]36号文件精神,对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人员,要求提供近三年来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各单位要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继续教育实行证书登记和电子注册相统一制度。
五、破格推荐评审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但在其本职工作岗位上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档案专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高,能力强,业绩突出,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拔尖专业人才,可破格推荐评审。破格推荐评审对象必须是本单位近三年考核成绩名列前茅者,且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年限双破格”申报。破格申报者,其任职年限的提前最多不能超过1年。
档案专业高级职务破格推荐评审条件按浙职改[1992]23号文件规定执行,档案专业中级职务破格推荐评审条件按浙档[1992]44号文件规定执行。凡破格推荐的人员均需填写《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并附上符合破格有关条件的业绩与成果等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与主管部门审查(县、市经当地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审批。
五、推荐评审报送材料
1、《委托评审函》1份;
2、《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一式2份;
3、评审材料清单1份(贴在档案袋上);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职务一式4份,中、初级职务一式3份;
6、《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高级一式25份,中级一式20份,初级一式10份;
7、任职考核材料1套,任现职以来个人专业工作总结1份;
8、学历证书、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外语(古汉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属审定或免试人员,则需报《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等一式2份;
10、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11、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附《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高级的一式25份,中级的一式20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12、二寸正面近照1张,用于制作资格证书。
六、评审材料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1、报送的评审材料需填写清楚、真实、准确、完整,具体反映被推荐评审对象的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和工作实绩,并由推荐单位审查核实,需加盖公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公章。送审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和送审程序,统一用A4、A3纸打印,活页装订,对不符合规定的送审材料一律退回,按规定重新上报。
2、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4)签字。申报高级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送审材料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申报材料一律退回,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评审结果。
3、破格推荐者,需在《综合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中写明“破格推荐”,并注明破格原由。
4、《综合表》“论文论著(译著)”一栏需写明发表时间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刊号及刊期、作者排名。
5、专业工作总结,重点写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专业工作总结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6、档案专业人员的推荐评审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后,由各县(市)或市直各主管部门于8月10日前报送金华市档案局办公室(联系人:周燕芬、黄伟,联系电话:82192233、82192235)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以及本文件所列附件中的表格,可登陆浙江人事编制网(http://www.zjrs.gov.cn)、金华档案网(http://www.jhda.zj001.net)点击下载。
七、评审收费
按照省档案局浙档[2004]37号文件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职改办金市职改办字[2002]36号文件规定执行。
1、评审费:高级职务每人280元;中级职务每人180元;初级职务每人100元。
2、评审推荐费:高级职务每人150元;中级职务每人80元。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每本5元。
八、请各主管部门及时转发或转达到市直单位及婺城、金东两区所属单位,以免错过时机。
附件:
1、委托评审函
2、评审材料清单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4、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5、破格推荐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6、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7、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
8、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金华市档案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