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管)局,金华、金东、金西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2008年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教发〔2008〕155号)转发给你们,省厅对今年申报高级工程师的评审资料提出一些新要求,请申报单位、申报对象引起重视,仔细领会、对照通知要求,必须按规定要求申报评审资料,否则申报资料不符要求,省厅将不予受理。特别提醒如下:
1.申报资料中个人的信息必须准确填写,表格式样、纸型大小、装订顺序必须严格按通知附件办理,报送材料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包装,忌用硬盒、塑料袋包装。
2.个人材料:
增加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装订在第一册《本册材料清单》后面。
增加申报人照片电子文档,按JPG格式,高宽比为3:2,分辨率按每英寸200像素设置,不得大于446×650像素,也不小于400×600像素,以身份证号码做文件名,文件大小必须在10K以内,不符合要求无法录入。照片电子文档和二寸白底免冠彩照同装在一个信封内。
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除在第一册装订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需将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归入不装订成册材料;申请免试者将《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免试审核表》应在第一册复印装订一份,不装订成册应提供二份。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提供原件。
3.评审申报材料于8月15日前送到市建设局科技勘察设计处。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或时间逾期的我局不予受理。
附件:建人教发〔2008〕155号文
(详见金华市建设局网站www.jhjsj.gov.cn)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