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工委办公室
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自查活动的通知
金市开党办〔2008〕39号
各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时间已过半,为了更好地对开发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阶段性回顾总结,根据金市普领〔2008〕1号文件精神,开发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区进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期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把中期检查与抓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与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相结合,全面客观地回顾总结“五五”普法开展以来的工作,进一步推动开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发展,完成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原则。对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寻找解决办法,提出改进措施。
(二)坚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要按照“五五”普法检查标准,认真对照,细致检查,确保中期检查取得实效。
三、自查的主要内容
(一)“五五”普法规划前期工作落实情况
(二)开发区普法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布置的其他工作落实情况
四、自查工作的要求
(一)各乡、街道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二)各乡、街道的“五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要在7月15日前结束,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告开发区综治办。
五、开发区综治办(普法办)届时将对各地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附:金华经济开发区“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标准(乡街)
二○○八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法制 普法工作 通知
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8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