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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
 

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
金市开办〔2008〕44号

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局(办、处、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党工委要求,管委会将从6月下旬开始集中力量开展以工业项目推进等为重点内容的百日攻坚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就加快工业项目推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组织,加强项目推进工作的领导
  项目是开发区的生命,是调整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层次、确保开发区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管委会决定成立金华开发区工业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李郁华任组长,孙安、楼国康、徐京红、吴建伟、包上京、张向明、李鸣、陆峰、肖利民为成员,负责项目推进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建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姜宇胜、唐军、王靖华、蒋琪清、高文生、陈曙初、郑卫国为办公室副主任。
  二、强化服务,加快园区环境建设
(一)完善基础配套。建设环保局会同招商中心主动联系各企业主对项目水、电、路、场地平整等配套问题进行现场踏看汇总,并就相关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二)认真规范管理。建设、规划、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园区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及质量监督工作,为各项办证及竣工验收等开辟“绿色通道”;对不符合规范的项目,及时指正,并帮助企业按规范要求整改到位。
(三)实行全程代理。招商中心做好2008年新入园重点项目的办证及各项审批手续的全过程代理服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配合。做到好办的事立即办,难办的事合力办,促进新项目及早开工。
(四)强化资金保障。涉及重点工业建设项目水、电、平整配套及附属物处理等所需资金,由财政局予以确保。
(五)确保正常施工。由江南公安分局组织力量,依法打击园区内阻挠施工、强拉工程的歪风,确保园区项目无障碍施工。
  三、合力攻坚,狠抓项目建设进度
  各部门(单位)要通力协作,开展配套建设和服务攻坚,力争在9月底前促进10家企业投产;10家在建工业企业竣工结顶;10家新入园项目开工建设。
(一)对建成2/3以上且满足开工条件的项目,企业要边生产边建设。在抓好生产的同时,排出未建部分项目的建设计划,争取尽快上马。
(二)对土地闲置或建设进展缓慢的项目,责成企业倒排建设计划,并由招商中心进行不定期督查。
(三)针对未按期建设的项目,由国土分局会同招商中心、经济发展局、法制室组成督查组,按土地出让合同条款约定的开、竣工时间进行全面清查、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管委会同意后执行。
(四)对2008年一季度新供地项目,各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主动服务,为新项目提前开工创造条件。
(五)自2008年3月起,实行入园项目保证金制度。企业在签订供地协议时,须交纳一定额度的保证金(1-5万元/每亩),管委会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比例返还。
  四、加强督查,强化项目推进工作的考核
  上述各项工作列入各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督查。因工作不力,受到通报批评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取消先进评比资格。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项目  推进  通知
抄送:金中梁副市长
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8年6月20日印发

 

(   作者: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6-23 1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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