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金市开建〔2008〕27号
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8]91号)转发你们,请开发区安监站、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市建设局、开发区安办、开发区安监站、局各职能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