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金市开建〔2008〕26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事故快报,近期,部分省、市相继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如2008年4月30日,由湖南长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湖南省长沙上河国际广场商业B区工程发生一起承重支模架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 5月1日,由华太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湖北省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号C2栋工程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 5月3日,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安徽省龙湖体育馆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今年以来,开发区建设行业也发生了1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安全形势极为严峻,开发区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当前全国都在支援地震灾区恢复生产,在此基础上,各单位更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根据省建设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建建发〔2008〕110号)文件精神,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结合有关文件一并执行。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要抓好施工作业安全、消防安全、防汛防雷防台防雹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综合管理,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隐患排查不放松,行动、措施、制度三到位,坚决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根据开发区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有关事项及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力度。开发区安监站要督促企业、项目部加强动态管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省建设厅实施意见做好自查自纠,隐患排查工作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要结合各单位实际,通过排查来发现企业现场管理和管理部门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细化措施加以改进,确保隐患排查取得失效。
三、加大对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和企业开展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和在排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相关责任主体整改不力或置若罔闻的,开发区安监站要根据有关规定责令整改、限期复查、建议行政处罚,直至复查安全生产条件,上报省建设厅建议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部署、落实汛期和高温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开发区安监站要督促企业、项目部按照防汛防台预案做好避险点及现场各项准备。要及时拆除不再使用的临时房,对在用临时房要进行加固,提高抗风雨能力。要落实各项防暑措施,关爱民工生活,并落实食堂、副食店卫生证、人员健康证及各项卫生措施。要按照要求加强对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等工程车辆的管理,避免伤人事故发生。要通过建立民工学校等方式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和上岗培训,提示农民工不要去江河游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附件:省建设厅建建发〔2008〕110号文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抄送:市建设局、开发区安办、开发区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