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工作标准和办理时限。
1、 因公出国(境)审查。
在收到因公出国(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党组织上报的出国人员审查材料后,进行初审。凡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在一个工作日内起草好文件,上报管委会办公室。
承办科室:组织科(1610办公室)。承办人:陈万春、王洁。联系电话:2390465。
2、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凡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随到随办。承办科室:组织科。
承办人:陈万春、王洁(1610办公室)。联系电话:2390465。
3、 职工调动交流。
职工调入(出)开发区所属用工单位,凭调函(属外省、市、县调入的由调出地劳动行政部门开具)或区内接收(调出)单位的职工商调委托书至我局办理有关手续。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内发函办理。
承办科室:综合科(1612办公室)。承办人:蒋晓、张咪。联系电话:3183910。
4、 干部调动交流。
办理调入手续,自接到市人事局商调函(属外省、市、县的由调出地人事行政部门开具),并征求接收单位意见后一个工作日内给予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调出手续,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内向市人事局发出商调函(属外省、市、县的发至调出地人事行政部门)。
承办科室:综合科(1612办公室)。承办人:蒋晓、张咪。联系电话:3183910。
5、 招工(聘)审核。
公布招工(聘)广告审核,凡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随到随办;招工手续审核备案,凡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承办科室:综合科(人员交流中心、1612办公室)。承办人:蒋晓、张咪。联系电话:3183910。
6、 劳动合同鉴证、备案和集体合同审查、确认。
用人单位上报有关材料,凡材料齐全、手续齐备、符合规定的,五个工作日内对劳动合同予以鉴证、备案,对集体合同予以审查、确认。
承办科室:一楼办事大厅(劳动纠纷调处)。承办人:王军伟、龚华明、刘坚龙。联系电话:2374237。
7、 劳动纠纷调处。
劳动违法案件,在劳动监察队员接到当事人投诉后,一般案件及时调处。需调查取证的案件,在20个工作日内调处完毕。调解不成需立案的案件,及时交市劳动监察支队立案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在收到当事人书面仲裁申请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立案的,除法律规定可延期审结外,在50天内结案。
承办科室:一楼办事大厅(劳动纠纷调处)。承办人:龚华明、王军伟、刘坚龙。联系电话:2374237。
8、 职称评审。
在公开栏里公示年度职称评聘工作意见、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系列的具体评审条件和公开专业技术考试条件、结果。评审材料收齐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及时送到各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转发评审结果,通知到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承办科室:工资福利职称科(1611办公室)。承办人:曹茹、朱丰蕾。联系电话:2387831。
9、 培训考试。
专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外语等级考试等,考前接到国家、省、市文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公示具体报考条件、标准,办理报名手续;考后接到上级下发成绩文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办理发证手续。
承办科室:工资福利职称科(1611办公室)。承办人:曹茹、朱丰蕾。联系电话:2387831。
10、 工资福利。
调动人员办理工资转移入库手续、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人员办理工资确定审批手续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调资手续的,凡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随到随办。机关事业单位凡符合退休条件的退休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的次月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登记表》,一个月内办理退休工资手续,下发退休文件,发放退休证。
承办科室:工资福利职称科(1611办公室)。承办人:曹茹、朱丰蕾。联系电话:2387831。
11、 人事档案代管。
代管开发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身份人员人事档案,受开发区内事业单位委托代管工人身份人员人事档案。做到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及时,每两年装订入卷一次。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擅自提供档案或转移、复制、销毁档案;按规定办理档案借阅手续。办理档案接转,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
承办科室:综合科(1612办公室)。承办人:蒋晓、张咪。联系电话:3183910。
二、违诺处罚
凡有关责任科室及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违背承诺,有损害开发区经济发展环境
和机关效能建设行为者,将按照金市开党办[2004]6号文件规定,予以查处。
投诉电话:局长办公室:2396109
区效能委员会:2398115
区效能监察投诉中心:239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