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效能建设,方便企业办事,转变工作作风,
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注重创新,树好形象,经济发展局特制订政务公开办事制度,向社会及
企业各界公开承诺并自觉接受监督。
一、项目审批内容及程序
经发局审批项目二类:外资项目审批和基建项目审批;项目审核一类:技术改造
项目。为减少和简化中间环节,外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一次性审批。转报市有关
部门的当天受理,当天转报(不符条件的除外)。一般基本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不
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国家特殊规定的除外),按产业政策直接批复。
二、项目审批内容及时限
(一)三资企业审批
1、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经发局审批;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或限制类
项目,由经发局审核,1-2个工作日即转报市有关部门。
2、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齐全的,1-2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3、合同章程及有关附件齐全的,1-2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承办科室:招商引资科,承办人:徐铁峰、肖先振,电话:2374632。
(二)基建项目审批
小型基建项目立项及投资许可证的发放,规划设计红线、土地证及有关资料齐全
的,1-2个工作日完成;500万元以上或5000 M2建筑面积以上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
及可行性研究报告,3-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初步设计批复(工业性项目不做初步设
计),5个工作日完成;省市重点项目申报,经审核后1个工作日转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审批。
承办科室:投资科,承办人:姜宇胜、蒋樱,电话:2398252。
(三)技改项目审核
1、固定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由经发局立项审核,时限1-2个工作日。
2、固定投资1000万元~3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由经发局转报市经贸委审批,时限为
当日转报(如遇下午16时以后则第二天转报,遇休息日顺延)。
3、重大项目及特殊行业要组织评审,在项目评审会议纪要上报后的3个工作日内审核结
束。
承办科室:企管科,承办人:张志祥、沈逵,电话:2370205。
(四)安全生产管理
1、工矿企业工伤事故随到随受理;
2、3人以下(不含3人)工矿企业职工工伤死亡事故三个月内结案。
3、 3人以上(含3人)工矿企业职工工伤死亡事故协助省、市相关部门调查。
承办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企管科,承办人:宋文敏、张志祥
电话:3183910。
三、实行15个工作日全程免费代理服务制
凡企业到经发局办事,均由各责任科室负责接待,首问责任人要认真受理,并有责任热情引导到有关局科室,方便企业办事。做到时时事事有代办员服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不办。
代办员:姜宇胜、蒋樱、徐铁峰、张志祥、沈逵、肖先振
四、优化办事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经发局任何同志在面对办事者询问时,必须做出合理回答。不能说不知道、不行等。
(二)AB岗位工作制
各业务科室责任人如生病、出差、开会等不在岗时,必须有另一人替代。如一时无人,由分管领导顶上。
(三)限时办结制
如企业材料提供齐全的,法律无规定不准的情况下,当天受理。按期办结各受理事项,如需局领导签字可电话告知后补签。
(四)外出公示制
办事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必须外出时要主动公示工作去向、时间,不得影响企业办事。
(五)综合反馈制度
以经发局综合科牵头,及时整理、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与管委会有关局、科室衔接和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五、违诺处罚
凡有关责任科室及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违背承诺,有损害开发区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行为者,将按照金市开党办[2004]6号文件规定,予以查处。
投诉电话:局长办公室:2374629
区效能委员会:2398115
区效能监察投诉中心:2398115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